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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 阿联酋环境概况

20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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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环境概况

环保管理部门

阿联酋环保管理部门主要包括:环境与水资源部、联邦环境署、阿布扎比环境署、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

(1)环境与水资源部(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Water, MOEW)

环境与水资源部的前身是农渔部(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ishers),其主要职责是:在联邦环境署的框架下减少土壤、大气和水污染,同时控制沙漠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替代资源,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提高生物安全性,确保动物和禽类流行疾病的预防,防止人畜共患病;深入调研;提高公民环保意识;规范捕鱼活动,发展水生生物资源;采用先进食品进口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管理,特别完善监控机制。

网址www.moew.gov.ae
电话: 00971-24444747 (阿布扎比) ; 00971 -42148444 (迪拜)
传真: 00971-24490444 (阿布扎比) ; 00971 -42655822 (迪拜)

(2) 联邦环境署( Federal Environmenlal Agency,FEA)

根据阿联酋联邦法1993年第7号,联邦环境署于1993年成立,联邦法2001年第30号和2004年第20号又对其进行了修正。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保护和改善国家环境,控制环境恶化,治理污染,阻止一切有害人类健康、农作物、野生动物、海洋生物、大气和其他自然资源的行为。

网址www.fea.gov.ae

(3)阿布扎比环境署(Ihe Environmenlal Agency in AbuDhabi,EAD)

阿布扎比环境署成立于1996年,前身是环境研究与野生动植物发展署(ERWD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和控制生物多样性;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提上国家日程;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相关指导意见。

网址www.ead.ae
电话: 00971-24454777
传真: 00971-24463339

(4) 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Ihe Environmenl and Prolecled Areas Aulhority,EPPA)

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是隶属于tþ也政府的环保部门。2010年2月,该管理局主办了阿拉伯半岛保护生物多样性第一次会议。

网址www.epaa-shj.gov.ae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阿联酋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过去三十年中,阿联酋已经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成为地区最具环保意识的国家之一。阿联酋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1)联邦法1983年第9号, 《狞猎法》 (Hunling Law) ,这是阿联酋最早一部环境保护法律:

(2) 联邦法1993年第7号,成立联邦环境署, 2001 年第30号和2004年第20号又对此法规作出了修订;

(3 )联邦法2000年第24号,保护海洋环境的规定:

(4) 联邦法2004年第55号,防止电离辐射污染的基本规定;

(5) 联邦法2004年第56号,防治交通污染的规定;

(6 )联邦法2004年第57号,关于垃圾处理的规定;

(7)1997年,联邦政府出台《国家环保战略规划》,旨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避免工业化国家曾经遭遇的环境污染。

与环境相关的贸易法规

阿联酋禁止进口某些特定产品,有些是遵守国际公约,有些是出于环保、卫生方面的考虑。与环境相关的贸易法规主要包括:

(1) 《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Basel Convention) ;

(2)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Rotterdam Convention on prior informed

(3)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附录l 、11 、111 (CITES Convention )

(4)1999年联邦第24号法令规定: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具备或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都不得在阿联酋进口、输入、掩埋或处置任何形式的危险废料;

(5) 危险化学品及废料处理应依照《危险物质、危险废料以及医疗废料的处理规定》 (the Regulation on Handling of Hazardous Substances,Hazardous Waste and Medical Waste) 执行。

新闻报道:

阿布扎比分享能源转型经验:改变沙漠(19/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