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 科威特环境概况
2012/07/27
科威特环境概况
环保管理部门
科威特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科威特国家环保总署。
地址: Environment Public Authority
电话: 00965-4821285-9
传真: 00965-4820571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目前,科威特已批准或签署的保护环境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即国内层面和国际合作层面一级。在国内层面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组成:
《1980年有关环保及环保总体政策的62号法案》
《 Decree Law No.62 for the year 1980 Regarding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 the General Policy for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Decree Law No.62/1980)
《2001 年部长324号法令》
《 Ministerial Decree (324) of 2001 》 (MD-324/2001)
《2003年部长553号法令》
《 Ministerial Decree (553) of 2003 》 (MD-553/2003)
在环保国际合作层面,科威特也参与了系列的国际环保协定:
《保护海洋环境免受污染区域合作公约》 ( 《科威特公约》 1978年)《 1978 Kuwait Regional Convention for Co-oper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from Pollution , the Kuwait Convention》
《紧急情况下应对石油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的区域合作议定书》( 1978年)
《 1978 Protocol Concern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Combating Pollution by Oil and Other Harmful Substances in Cases of Emergency》
《有关勘探和开发大陆架造成海洋污染的议定书》 (1989年)
《 1989 Proto∞I Concerning Marine Pollution Resulting from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
《保护海乎乎环境免受陆地污染源污染的议定书》 (1990年)
《 1990 ProtocoI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gainst Pollution from Land-Based Sources》
《控制海洋越境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议定书> (1998年,德黑兰) 《1998 Proto∞I on the Control of Marine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and Disposal of Hazardous Wastes, Tehran》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科威特是海湾国家中较早通过相关环保立法的国家,但这部在1964年通过的法案仅侧重于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1964年这部关于防止泊类污染的通航水域的法案经过1968年、1976年和1980年三次修订,1980年的该修订法案增加了对污染者的最高罚款额的相关规定,即对违反该法案者给予从1500至40000第纳尔罚款的处罚。
1980年,科威特颁布了新的62号法令,该法令是有关保护环境的综合性法规,对环保及有关环保的总体性政策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说明。62号法案包含了13个法律条款,其中的第二条款规定用更高级别的环境理事会(由副总理级的领导负责)来替代原有的环境委员会,处理相关环保事宜。高级环境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交有关环保的总体政策,并提出相关法律草案和条例。
- 科威特 News
-
- 科威特: 科威特工商部提交改善营商环境计划
- 科威特: 科威特2017年和2018年非油GDP将增长3.5-4%
- 亚美尼亚: 中东建筑市场指数首次转为消极
- 巴林: 海湾国家财政赤字状况将在2017年达到高峰
- 科威特: 科威特一家法院裁定科政府上调燃油价格违反相关法律
- 科威特: 荷兰驻科威特使馆启用新的签证申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