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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 2011年斯洛文尼亚政府概况

2010/07/07

斯洛文尼亚政府概况

政府

国家权力执行机构,任期4年。
本届政府成立于2008年11月,总理博鲁特•帕霍尔。

政府成员为:

外交部长萨穆埃尔•日博加尔,
国防部长留比察•耶卢希奇,
内务部长卡塔丽娜•克雷萨尔,
劳动、家庭和社会事务部长伊万•斯韦特利克,
教育和体育部长伊戈尔•卢克希奇,
文化部长玛伊达•希尔察,
公共管理部长伊尔玛•帕夫琳妮奇•克雷布斯,
经济部长马特伊•拉霍弗尼克,
财政部长弗兰茨•克里扎尼奇,
卫生部长多里扬•马鲁希奇,
环境和空间部长罗科•扎尔尼奇,
交通部长帕特里茨克•弗拉契奇,
司法部长阿莱什•扎拉尔,
高等教育和科技部长格雷戈尔•戈洛比奇,
农林、食品部部长德扬•日丹,
负责发展和欧盟事务的不管部长米蒂亚•加斯帕里、
负责地方自治和区域发展的不管部长亨里克•戈耶尔克什、
负责海外斯洛文尼亚人事务的不管部长博什特扬•热科什。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12个统计地区,共有212个市级行政单位。


司法机构
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构。法院分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区法院和县级法院,另外还设有两类专业法院:

高等劳动和社会法院(主要负责处理雇佣关系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案件)及行政诉讼法院。宪法法院主要负责判定议会有关立法是否与国家宪法相抵触,由9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不得连任。宪法法院院长约热•特拉特尼克。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院长任期6年。原院长弗兰茨•特斯藤于2010年2月任满后,由阿兰卡•耶伦茨•普克拉韦茨代理院长职务。检察院分共和国检察院、高等检察院(4个)和地区检察院(11个)。总检察长巴尔巴拉•布莱兹加尔,2005年4月就任,任期6年。

政府体制: 

议会制共和国

行政区划: 

独立日: 

1991年6月25日(从南斯拉夫)

国庆日: 

独立日,6月25日(1991年)

宪法: 

1991年12月23日通过,1997年7月14日和2000年7月25日修订

法律体系: 

以民法法系度为基础;不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

选举权: 

18岁,16岁如果就业,全体

立法机构: 

司法机构: 

政党及领导人: 

在野党及领导人: 

参与的国际组织: 

澳大利亚集团,国际清算银行,CE认证,中欧倡议,欧大合,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货币联盟,欧空局(合作国),欧盟,粮农组织,美洲开发银行,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银行,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商会,ICCt,内部监控,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IFRCS,国际航道测量组织,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国际移民组织,各国议会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北约,核供应国集团,美洲国家组织(观察员),经合组织(加入国),法语国家组织(观察员),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欧安组织,主成分分析,申根公约,东南欧合作倡议,联合国贸发会议,教科文组织,工发组织,联黎部队,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万国邮联,世界海关组织,世界工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桑戈委员会

国旗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