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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 2011年摩尔多瓦金融概况

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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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金融概况

投资吸引力

摩尔多瓦的投资环境优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地理位置优越。摩尔多瓦背靠欧盟,面向独联体,处于欧洲两大政治、经济体结合部,其邻国为罗马尼亚和乌克兰两个地区大国,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自2∞7年初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欧盟后,摩尔多瓦成为同欧盟(罗马尼亚)接壤国家。随着2008年1 月欧盟给予摩单方面优惠贸易安排协议的正式生效,摩向欧盟出口的绝大部分产品享受免除关税的优惠,获得了进入欧盟市场的便利条件;同时它又是独联体成员国,享有独联体框架内的各项贸易和投资优惠和便利。

( 2)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摩于2001年6月28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独联体内继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之后的第三个WTO
正式成员。摩正在谋求加入欧盟,所有法律都向欧盟靠拢,这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按照公认的游戏规则在摩开展经贸合作。

(3) 劳动力成本低。与周边国家相比,摩尔多瓦每小时工资为1.5欧元,而乌克兰3欧元/小时,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为4欧元I小时。

(4) 国民受教育程度高。原苏联时期,摩教育发达,基础教育较好,全国没有文盲;

(5)农业基础好,土地肥沃。摩曾是原苏联的粮仓、葡萄酒园。摩地处世界兰大黑土地平原之一的乌克兰平原,肥沃的黑钙土约占国土面积3/4,非常适合小麦、玉米、向日葵、烟草等农作物的种植。如增加投入,很有可能形成高效农业,向欧盟和独联体两大市场供应农产品。

(6)摩在己设立的工业园区开始实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外来投资者来摩发展。世界经济论坛{2010-20刊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摩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3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4位。

外汇管理

根据《摩尔多瓦企业注册法》、《摩尔多瓦外汇管理细则》和《摩尔多瓦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在摩尔多瓦依法注册的外资企业可以在当地开立外汇账户,用于对外结算。1995年6月30 日,摩尔多瓦接受了IMF协议的有关条款,允许外1巳业务的自由化。

摩尔多瓦外汇体制对投资者来说具有相对的自由度和吸引力,主要有几个特点:

(1)对外币与摩尔多瓦货币的相互兑换无限制;
(2) 允许出口商将其收入回收后存人自己的外汇账户上,注册投资基金超过25万美元的外资企业无需将所得外汇卖给国家;
(3 )外国投资者有权将其投资所得利润汇回国内;
(4) 向非本国居民提供贷款和担保及其它形式的资本需得到摩国家银行的许可。

摩尔多瓦法律规定,外国人无需申报可携带10000欧元(或等值外币)现金出入境,携带超过这限额的外汇现金入境时需申报,出境时所携外汇现金不得超过申报数量,超出部分需出示摩国家银行出具的出境许可或其它的能证明外汇来源的相关文件。

银行机构

1991年摩尔多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两级银行体系。在此框架下,国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参与商业银行的活动。1995年6月和7月,摩尔多瓦议会通过了关于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新法律。新法律旨在加强国家银行在实施货币和外汇政策中的作用,为安全和持续的金融体系提供法律框架。

【国家银行】摩尔多瓦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是唯一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发放许可、监督、管理的机构。摩尔多瓦国家银行JCt议会负责,主要职责是:确保货币稳定,根据国家法律制定并实施货币、信贷和外汇政策,确保对商业银行资金流动及信贷的监管,监控支付系统,保证对外支付平衡,管理国库、国家储备和外债。

根据与IMF的有关协议,摩列伊为往来账户项下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自1995年7月以来,摩尔多瓦国家银行根据银行间市场情况确定兑换率。国家银行同时使用不同的间接货币政策手段,如开放式市场运作,包括国库券的买卖、反向协议、抵押优惠、规定储备、国家银行基础汇率等。

【商业银行】日前在摩尔多瓦正式注册的商业银行共有15家,分别是:( 1 ) M-Agroindbank; (2) Moldindconbank; (3) Vicloriabank; (4)Banca Sociala; ( 5) Mobiasbanca; ( 6) Banca de E∞nomii; (7)Energbank;( 8 )Unibank;( 9 )BCR Suursala Chisinau;(10)Fincombank;( 11) Investprivatbank; (12) Eximbank; (13) EuroCretitbank; (14)Universalbank; (15) Comertbank。

所有商业银行均开展国际通行的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包括本外币货币存贷、国际贸易结算、商业担保等。根据摩尔多瓦现行法律规定,摩尔多瓦国家银行负责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制定商业银行运作规则及法规细则。目前摩尔多瓦国家银行制定的有关商业银行的法规是《国家银行法》和《关于金融机构和国家银行法律细则》。根据《金融机构法》摩尔多瓦国家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标准资本金总和( C 0 B 0 K Y rr H 0 C T bHOpMOTNBHoro Kamnana "CHK" )水平发放相应经营规模的许可证。

截至目前,摩尔多瓦有6家商业银行获得"C"级许可证(CHK为1.5亿列伊以上,1美元约合13.30列伊);其余9家商业银行获得"8"级许可证(CHK为1 亿列伊以上、1.创Z?lJ伊以下)。

摩尔多瓦现行基准利率7% ,短期拆借利率13.5% ,长期贷款利率10% 。

融资条件

摩尔多瓦经营活动投资法》规定,依法注册的外资企业在摩尔多瓦的一切经营活动享有国民待遇,在融资方面也享有相同待遇。
外国企业获得贷款的基本条件是(1)摩尔多瓦政府不向外国企业提供贷款(低息或商业贷款)或是贷款担保。(2) 外国企业在出示正规
资产证明,抵押证明或银行担保后可以向摩尔多瓦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它投资公司申请贷款,国家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7% ,贷款机构参照执行。由于贷款利率较高,外资企业很少在摩尔多瓦融资。

摩尔多瓦政府只接受IMF ,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援助性质的低息 投资贷款(优惠贷款的年限不得少于30年,年利率约0.75%) 。摩尔多瓦政府原则上不吸纳国外商业贷款,国家不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信用卡使用

摩尔多瓦,信用卡的使用比较普遍。中国发行的一般信用卡如VISA卡、万事达卡(包括借记卡)都可以在摩尔多瓦使用,但是需要在国内办理在国外使用上述信用卡的手续。在摩尔多瓦使用信用卡支取现金需要付一定的手续费。

摩尔多瓦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如何?

摩尔多瓦的有价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摩尔多瓦的证券交易所于1995年6月开始经营有价证券业务,在首都基希讷乌开办了第一家股票交易所。2000年,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已全部纳入自动化系统。摩尔多瓦的有价证券市场由独立的国家有价证券市场委员会进行调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摩尔多瓦证券市场。截至2008年1月1日,受其监控的证券机构包括:20个中介机构和经纪人、13个独立注册员、7个投资基金和11家信托公司、4家证券和股票评估组织。为保证证券市场的透明度,摩尔多瓦每周发布一次证券市场信息快讯,报道国有证券在二场证券市场上的总交易量。同时,国家银行指定商业银行发行有价证券,并在该领域与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进行合作。

1995年摩尔多瓦政府开始发行有价证券,分为国家有价证券和公司有价证券两种。另外,国家还通过上市和转让账面记录形式发行国家证券。有兴趣购买国家有价证券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任何二-1-.持有摩尔多瓦国家银行的原始经纪人许可证的摩尔多瓦商业银行来购买企业股票有价证券。身为原始经纪人的银行可以帮助外国投资者得到财政部购买国家有价证券的许可证。

外国投资者也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1999年摩尔多瓦成立国家证券委员会,全权负责制定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规范证券市场。国家证券委员会是独立的公共管理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施实发展证券市场的政策,无权取消可疑的,或是非法的交易。

摩尔多瓦发行的有价证券只能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有些证券可在上级市场进行交易,但上级市场必须在上一级证券市场进行注册登记。摩尔多瓦不允许投资基金和信托公司之间进行兑换交易。为保护信托公司执盘人的权利,国家对信托公司从账户上取走的资金额度做出了限制。摩尔多瓦规定上市的投资基金不能超过20家。从1998年7月起,投资基金没有为再投资融资的义务,也不得用收入进行再投资。截至2010年底,摩尔多瓦全国有3761家股份公司(其中有194家外国独资或合资股份公司).同期,有630家股份公司被撤销。2010年证券市场内外交易总额为6.219亿列伊(518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