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保罗•米纳      
全名:塞拉利昂共和国
人口: 600万 (UN, 2011)
首都:弗里敦
国土面积: 71,740 平方公里 (27,699 sq miles)
主要语言: 英语、克里奥耳语、其他非洲本土语言
主要宗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
平均寿命: 48岁(男), 49 岁 (女) (UN)
货币单位: 利昂
主要出口货物: 钻石、金红石、可可、咖啡、鱼
人均国民收入: US $340 (World Bank, 2010)
互连网域名: .sl
国际电话代码: +232

塞拉利昂: 财经

 

 

塞拉利昂财经概况

投资吸引力

塞拉利昂在吸引外国技资方面具有以下优势:政局基本稳定,社会治安较好;自然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天然港口辐射欧美及西部非洲各国;经济落后,市场开发潜力较大,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亟待发展;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
《2011 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 塞拉利昂在183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43名。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政策】塞目前仍使用独立前制定的外汇管理法案, 即1954年《塞拉利昂外汇管制法案》。几十年来曾对该法案进行修订,其目的主要是适应新情况,逐渐放松外汇管制。另外,塞央行还制定了最新外汇管理细则,即"第1 2号外汇管理制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经常项下国际业务的外汇管制规定》和《关于资本项目下国际业务的外汇管制规定》。

[开设外汇账户]在塞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塞商业银行开设外汇或外币账户。如需对外转账,应事先向有经营权的商业银行申请,并出具外汇来源和用途的证明文件,商业银行将根据塞央行有关细则规定进行审核。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核定是否准许,则须提交央行裁定。

[外汇汇进汇出]只要符合有关商品和劳务对外付款的规定,任何开立外汇账户的个人或单位对外付款不受限制;持有效文件证明确系从境外汇人的款项,可再度汇出且不受限制;持有效文件证明确系因出口从境外汇人的款项,只要有关商业银行证明,并且符合商品和劳务对外付款的规定,可以对外支付商品或劳务费用而不受限制。

[利润汇出】在塞合法机构或人员业务中获得的一般工资收入、分红收人或技资收入的汇出不受限制,但是申请时必须出具收人证明、有效居留工作证明和完税证明。在塞合法机构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机构支付管理费、技术服务费、行政管理费等需要出具费用协议副本、费用明细表和境外收费单。

[携现金出境】外汇带出境外,不得超过5000美元,否则需提供外汇来源和用途的证明文件。

银行机构

塞中央银行即"塞拉利昂银行( Bank of Sierra Leone) ",直属塞财政部,为塞外汇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塞外、汇管理的实施细则;通过行政手段直接或间接监督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防止外、汇过度外流;调节市场外、汇流量和影响外汇价格;管理国家对外债权债务等。

塞当地现有商业银行11家,主要有塞拉利昂商业银行(Sierra Leone Commercial Bank) 、洛克尔商业银行( Rokel Commercial Bank) 、联合信托银行( Union Trust Bank) 、担保信托银行( Guarantee Trust Bank) 、标准渣打银行(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西非国家银行(Eco Bank)
和非洲联合银行( United Bank for Africa) 等。

融资条件

外资企业可在塞商业银行融资,享受与当地企业相同的待遇,信用等具体要求视银行和投资领域、规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塞商业银行的基本贷款利率为24%,视情况不同,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