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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丹麦环境概况

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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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环境概况

丹麦是世界上首先设立环境部的国家之一。今天在重要的社会政治决策中,环境都占中心地位。丹麦环保局以防御方针为主导,在保障人类和环境免受污染,促进这方面持续发展的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服务、合作、质量和专业化是丹麦环保局的重要工作原则。主要工作是执行管理一系列的法律和条例。其中以《环境保护法》为中心。该法设定基本目标和达到这些目标的途径以及环保局的行政管理原则。环保局也执行其他一系列法律条例,如《化学物质与产品法》、《废弃物处理法》以及《海洋环境法》。此外,环保局也主持几个资助项目计划,支持如清洁产品、循环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基金会的一些项目,并贷款援助一些发展中国家、北极地区,以及中欧和东欧的一些环保项目。

I. 水
  
  在丹麦,饮水的供应有赖于纯净的地下水,而且一般不经处理就直接送达用户。因此,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尤其是细耕农业的污染,是刻不容缓的工作。一套完整的综合性立法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以有效的保护地下水资源。近年来,丹麦已经开始禁用两百多种农药,新型农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投入市场。此外,一个特别的保护地下水的措施是由14个州行政机关划出引用地下水的区域,以加强对特殊区域地下水的质量、容量和保护措施的重视。丹麦议会于1987年通过了水资源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其成果之一是城市和工业区的废水都必须进行彻底的处理。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把废水处理工作推广到郊外。通过海洋环境的国际合作,丹麦同意在约30年内实现最终停止排放污染海洋的物质,并积极地进行有关解决石油污染海洋问题的研究工作。
  
II. 空气和噪音
  
  空气污染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噪音干扰则在人口稠密的城市最为严重。主要问题在于城市交通。空气污染通常是不受疆域限制的,但有时也是局部问题。环保局根据欧盟指令规定了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以空气为媒介的悬浮物和二氧化氮的限量,并引进了空气中所含臭氧和厌恶的监测和报警系统。拟议中的欧盟新指令将规定空气质量的限值(其中包括12种不同的污染物)和硫磺、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加以限制。遵守此承诺有赖于多项环保措施的执行,例如燃料的含硫量,发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等,交通工具排放一氧化氮等,都有明确限制,并和工业界对会发行有机化合物的排放达成协议。《工业空气污染控制指南》详细的介绍了对工业结合小型发电厂的要求,对250种物质的排放规定了限制数量。
  
III.土地和固体废弃物
  
  土地污染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原因在于十分复杂的技术、法律和经济问题。至于固体废弃物,未来可见的挑战仍为数不少。土地污染可由工业排放,化学物质,石油泄漏,或私人油缸的渗流而造成。空气污染所带来的降水或其他不当的环保措施,如普通垃圾堆积、建筑工程用的矿渣以及淤泥施肥和农用堆肥等,也可能造成土地污染。土地污染委员会在1996年的报告中列举了四个工作重点:预防未来土地污染、预防土地污染的扩散;监察土地污染、以及快速有效地迁徙污染区居民和隔离污染地下水丹麦环保局已经准备了一系列关于土地污染的立法草案,若议会通过,环保局未来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确保这些法律条约的执行。
  
  丹麦采取法案、部长指令、传单等传统方式进行固体废弃物管理,同时也运用税收、附加费、支持项目和协议等其他手段。地方政府负责管理民用垃圾和工商业的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每四年准备一份废弃物管理计划书,其内容包括未来十二年的废弃物管理计划。它想系列出头四年废弃物量的数据并具体的阐述所定管理工作的内容。根据欧盟的废弃物重点等级分配的模式,丹麦的废弃物管理原则是把减少废弃物现有产生的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废弃物处理则优先考虑回收利用,其次是焚烧产能,最后才采取填埋的办法。丹麦的废弃物管理从变废为宝出发。64%回收利用,24%焚烧,12%填埋。《废弃物21》是一项全面的废弃物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丹麦为1998到2004年期间所设定的新目标。该计划也分别为全国各行业设定了具体的目标。《废弃物21》把废弃物视为资源,而未来废弃物处理的挑战在于如何有效地降低废弃物资源的丧失,同时照顾到环境保护的问题。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并加强回收利用一直倍受重视,丹麦今后的废弃物处理也将继续沿着这一方向发展。
  
IV. 化学品和农药
  
  由于化学品在国际上有着频繁的跨国交易和运输,因此欧盟设立了十分完善的条例约束制度,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依法负责确保在市场上锁流通的物质和产品对人类和环境无害、并载有正确的标签说明。
  
  在化学品方面最严峻的挑战在于人们尚未全面的了解如何妥善处理种类繁多大批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及其潜在危险。丹麦为了找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还有赖于国际上,尤其是欧盟成员国的密切合作。
  
  丹麦主动出版了一份有关不良化学物质的清单,包括一百多种需要减少使用量的化学物质。产品如玩具和化妆品等,都要说明其对儿童的安全程度,一份报告书将调查和评估现存法律对儿童的保护是否完善。
  
  丹麦为了防止农药的有害效应,环保局的目标是完全取消生产最危险的农药和尽可能限制这些农药在任何地区的使用。在丹麦,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都必须经过国家认可。从1986年就已经开始推行减少使用农药的行动计划,到1998年终于达成共识。同意逐步取消在公共场合使用的农药。几种对健康和环境危害最严重的农药已被全面禁止使用了。
  
  丹麦在1997年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评估十年内逐渐停止使用农药的整体后果,丹麦环保局担任该委员会的秘书处。

整体综合性产品政策从一个新角度来看待解决环境问题的方针措施,由此使环保工作直取捷径,抓住问题的根本,并把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其策略是要组织一切有关单位的力量,关键在于对话和合作。这个组织机构必须促使工业界把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环保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一些辅助计划也应运而生,帮助丹麦工商界掌握环保管理、产品评估与开发、采购政策和废弃物管理相关的知识、方法和工具。
  
  耕种、渔业、工业、建筑、交通、能源、服务和家庭八个领域对丹麦环境起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不仅是污染的八个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八个切实解决环境问题的着手点。丹麦在上述八个领域内环保行动的共同点是积极地与重要的参与者保持对话,借以找出目标明确的手段,来支持永久持续性生产和消费模式。
  
  在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内,焦点集中在环境管理、环保会计、环保技术、资源消耗、产品结构、危险物质的使用以及废弃物的产生。建筑界的重点则在于对环境有妥善考虑的工程计划和对环境威胁较小的建筑材料。就运输业而言,目标是要降低对运输业的整体需求,从整体综合性产品政策的观点出发,货物运输的污染程度也要降低。家庭方面,集中力量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注意生活方式对环境的影响。

在环保政策中国际合作很重要,丹麦环保局代表丹麦政府,在国际组织中和会议上制定环保政策。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环保与发展会议,为丹麦的国际环保援助打下了基础。会议后,丹麦议会在1994年成立了一个特殊的经济机构,丹麦环保局管理隶属此特殊经济机构的三个项目:
  
   l DANCEE—东欧环境支持基金会
  
   l DANCEA—北极环保计划
  
   l DANCED—对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支援
  
  鉴于我国情况,现就DANCED作简要介绍。DANCED(丹麦环境和发展合作机构)于1994年成立,隶属于丹麦环保局。主要向较为繁荣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辅助,因为他们的环境问题与丹麦本地的比较相似。丹麦在这方面的经验显示:第一,与合作国家的对话至为重要;第二,与合作国家的全面合作,应用和增强他们现有的资源,是成功的关键。DANCED的主要工作包括:
  
   1. 培养能力;
  
   2. 提高对环保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意识;
  
   3. 建立示范项目以展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法;
  
   4. 促成环保基础建设的投资以及私营企业的参与。
  
  自八十年代初,丹麦环保局就向其他国家环保政府机关和组织提供专家辅助和培训工作。这些国家包括从人口最多的中国到疆土最小的加沙自治区。
  
  这些项目的实施通常是通过建立一个中央的环保管理机构或类似的国家机关,来参与并管理其他的建设发展项目,这样从一开始就兼顾到环保的需要。丹麦是一系列项目的主要供应国,丹麦环保管理,监察系统和咨询服务,都按照当地文化传统和具体环境问题因地制宜。

环保管理部门

丹麦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丹麦环境保护部。下设环境政策司、国际司和合作事务司,有2500名工作人员。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规划方面的行政和研究工作,在国家层面的行政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在地区层面的许多行政执法工作由地方市政管理部门代为承担。丹麦环境保护部的网址是:www.mim.dk; 联系电话: 0045-72546000。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影响丹麦环境的领域主要包括耕种、渔业、工业、建筑、交通、能源、今后的废弃物处理由悔继续沿着这一方向发展。在丹麦,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都必须经过国家认可。从1986年开始推行减少使用农药的行动计划,逐步取消在公共场合使用农药。在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内,环保的焦点集中在环境管理、环保技术、资源消耗、产品结构、危险物质的使用以及废弃物的产生等;建筑界的环保重点是实施对环境有妥善考虑的工程计划和采用对环境威胁较小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