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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捷克农业概况

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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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农业概况

  1. 基本情况
  2. 农业发展简况
  3. 农业生产结构
  4. 农业主要特点
  5. 农业行政管理
  6. 农业科研体系
  7. 农产品贸易
  8. 农业发展政策

一、基本情况

捷克位于欧洲中部,地处北温带,属海洋性向大陆性过渡的温带气候。1月最低温度零下20℃,7月最高温度30℃,年平均温度8~10℃,降水量800毫米,分布相对均匀,大部分地区无霜期在160-200天。土壤类型主要是灰化土、黑钙土和冲积土,其中灰化土占国土面积的70%。境内大部分地区海拔200~750米,北部的克尔可诺谢山和南部舒马瓦山为主要山脉,两山之间有一些平原地带,西部是波希米亚高地,东部是喀尔巴阡山地。主要河流有拉贝河、伏尔塔瓦河和瓦赫河。

二、农业发展简况

捷克2004年农业总种植面积426.4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4%。人均耕地面积0.41公顷,约合6.2亩(欧盟人均耕地面积5.2亩),农业劳动人口比重为4.4%。2004年捷克农业总产值为772.61亿克朗,占GDP的4.37%。

(一)农业生产结构

1. 种植业。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麦、黑麦、玉米、甜菜、油菜、马铃薯、啤酒花和亚麻等,蔬菜以黄瓜、花椰菜、胡萝卜为主,果树主要有苹果、梨、葡萄和少量桃、杏等。2004年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的50.3%。

2. 畜牧业。畜牧业以饲养牛、猪和羊为主,2004年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49.7%。

3.林业和渔业。捷克森林和水资源丰富,林业中的木材加工、造纸、纤维素制造、出版印刷等发展迅速。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年产量约2万吨。

4. 农产品加工业。捷克重要行业之一,是仅次于汽车制造业的第二大行业,从业人数比例占10.7%,产值约占国内工业生产总值的13.1%。

(二)农业主要特点

1. 小麦是主要粮食作物。捷克种植业以谷物为主,谷物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51.1%,小麦种植面积占谷物种植面积的53.5%,产量占57.4%。捷克小麦品质较好,适宜做面包。

2. 农业科研较发达。小麦育种非常重视种质资源,保存的小麦品种有1.3万份,相当于我国小麦地方品种资源总和;捷克国家果树研究所拥有2000多个品种资源,其中许多超矮化果树品质好,产量高,适应不同消费者口感。捷克牛胚胎移植技术有其独到之处,操作简便,成功率高,实际效果好。此外,捷克粮库虫害防治技术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3.有机农业发展迅速。1998年恢复有机农业补贴后,年均增长速度在6%以上,2004年有机农业面积达到26.3万公顷,占总种植面积的6.2%。

4. 农业企业构成多元化。捷农业企业主要包括私营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贸易企业。私营企业比重呈上升趋势,农业合作社逐年下降。目前,私营企业数量约占27%,农业合作社数量占27.2%,农业贸易公司的数量占44.8%。

三、农业行政管理

捷克农业部负责农业、林业、食品工业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森林管理、狩猎、国家公园水域外的渔业生产、农林产品贸易、动植物检疫、动物保护、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不负责农业土地保护、自然水域保护以及水资源和水质保护等。

四、农业科研体系

捷克农业科研体系主要由农业部、农业科学院和农业高等院校下属的科研机构组成。强调科研、教学与生产的密切结合,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通过科研单位与生产部门签订科研合同和共同组织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形式,将科研成果迅速应用于生产实践。

农业部负责管理农业领域的应用性开发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并公布农业领域的高科技发展的国家级计划和纲要。农科院和农业院校的基础科研经费由国家预算拨款,可参加国家项目的招标,享受项目资助。

五、农产品贸易

捷克近年来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2003年农产品贸易量达到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04年加入欧盟后,农产品贸易比2003年增长了22%。谷物是捷克最主要的出口物资之一,2004年谷物出口量36.6万吨,其中小麦出口15.9万吨,玉米4万吨。畜产品进口量增长迅速。肉类产品进口2004年比2000年增加220.4%,达到14.3万吨,其中猪肉进口7.5万吨,牛肉进口0.5万吨。

捷克主要贸易伙伴在欧洲,2004年农产品进口的79%和出口的84.9%发生在欧洲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有水果、蔬菜、饲料、谷物、饮料和加工蔬菜水果等,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谷物、花生油、肉及杂碎和奶制品等。

六、农业发展政策

2004年捷克制定了最新的《捷克农业发展计划(HRDP)》,为今后农业的发展制定了详细的战略。具体内容包括:

1.稳定农业发展政策。(1)健全和完善农村发展政策,最大限度地获得欧盟的资金支持;(2)针对欧盟制定的农业政策法规,完善农业发展规划;(3)在欧洲共同农业政策体制下,全面贯彻执行农产品的共同市场政策;(4)逐步控制改革时期农业企业内部债务问题;(5)在WTO"绿箱"政策支持下,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2. 环境政策。(1)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美化活动,开展特殊地区和农业非生产领域的环境项目;(2)鼓励农业企业进行农村环境投资;(3)与卫生部和环境部合作共同发展农村环境和农民健康项目。

3. 改革农业企业政策。(1)强化企业竞争机制,促进农业企业现代化和企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行为的多样化;(2)强化农民的法律保护,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

4. 服务政策。(1)为农村提供在科研、教育、信息、遗传等领域的基础服务,特别加强农业咨询体系的建设;(2)认真执行共同农业政策的指导方针,增加对农业服务利用的投入。